與工作相關的視覺功能評估屬於「職務再設計」項目內含,其評估項目較為多元複雜。 Q: 聽說視障者工作必須搭配「職務再設計」服務才可以,是真的嗎? A: 視障者在工作上,因視覺障礙所衍生的相關執行困難,可能發生在「閱讀吃力」、「視 力減退」、「執行效率減緩」、「座位改變」、「光線調整」、「工具不足」等各種狀 態,需要進行職務上專門針對個人需要的設計、協助與調整,此種再設計過程稱為「職 務再設計」,職務再設計服務可以向縣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請。 Q: 「職務再設計」服務需要雇主或視障者本身付費嗎? A: 該服務市政府為促進身心障礙者順利就業所提供的免費服務,雇主與身心障礙者本身均 可提出申請,相關的費用均由政府編列預算提供,其服務包含「工作流程調整」、「輔 具購置」、「工作內容調整」、「工作環境改善」等方面。 Q: 我可以向哪兒申請視障者的「職務再設計」服務? A: 在台北市、高雄市設籍或工作之視障者,請洽勞工局或承辦單位,其餘縣市工作或設籍 之視障者請洽該地最近的職業訓練中心(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管理)。 ◎ 台北市勞工局業務電話:(02)2559-8422分機224 ◎ 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:(02)2599-4236分機84 ◎ 台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:(02)2989-9568分機51 ◎ 台慶科技教育基金會:(02)3365-3368分機112 ◎ 伊甸福利基金會:(02)2788-2656 ◎ 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:(02)2720-7364 ◎ 愛盲文教基金會:(02)2361-66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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